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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亲戚在肇庆发生工伤,企业只签了合同未买工伤保险,劳动局做了工伤认定,肇庆市劳动鉴定委员初次鉴定结论书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壹级,护理4级,咨询了劳动部门:一般不建议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的话,按照10年计发伤残津贴和护理费,27个月本人平均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加上15个月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合计91万左右,按照工伤保险待遇以及人均预期80周岁寿命计算,我算出来的是440万左右(按月支付),国家赔偿法27调不是说的二十年吗?请有过这方面经验的律师答疑,谢谢!

工伤赔偿 2018-01-03 09: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全部由企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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