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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四个人的土地被我哥哥卖了,一共卖给7家人。但是我不知情。因为我多年在外做生意,因为土地确权回来才知道土地被卖了。其中一个家又再次高价卖给另外一家人了休了房子。我起诉法院还未开庭,其中再次出卖这个人多次叫我撤诉解决,土地互换,他叫我去看了他家的一块土地面积我说不行,这块土地对比我家土地来说少一半多。不换。因为我哥哥还要还要分一半呢,这才一半不行。父母不在人世了就不说了。我哥哥不可以不要一半土地,这时候我哥哥说一句话!说他不要土地了。他也不退之前卖地的钱,我歉说哥还是说不要。这样我勉强同意并且签了互换土地协议,并且按手印了,一天过后才问了本队的队长,队长说他的那块土地没有半亩,只有半分。这一整块土地不是全部是他的。这样的协议我该怎么办?打官司会判决无效吗?

其他 2018-01-04 10: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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