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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两个人打,打伤了,被打过程中我还手了,但对方没事,已经报警,我现在是腰椎横突骨折一个,肾脏轻微挫伤,我想一追到底想让他们最多的赔付我,但是警察说我当时还手了,要是继续追究,我算互殴,我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我要有违法记录,可以当时被打了,情况紧急,这不是条件反射吗?我不想有违法记录,怕以后影响政审无违法犯罪记录等事情。只好和解,可我的伤可以评至少10级伤残的,我被打还手是为了自卫,还违法了(我还手真的为发了吗?),很气愤不过,和解书里写到他们愿意承担所有责任,我想能不能不走公安局的途径,评个伤残鉴定让他们按照伤残鉴定赔偿损失,给我多赔点钱,让我心里好受点。这两天在医院里身体疼的厉害。

其他 2018-01-05 11: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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