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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家里有事,我提出了离职,但是领导建议我请假,说如果到时确实回不来在说,我按照他们的说法请了假,期限是一个星期(是月底的最后一个星期请的),一个星期之后我确实回不去,我打电话给领导汇报这个情况,她说让我吧工服寄回去就当是办手续了,我就将工服寄回去了。结果月底没发工资,我打电话去问原因,她说我是属于自动离职的,不予发工资,正常离职是应该提前一个月的。对此我不知该怎么办,明明是他们这么建议我做的,如果确实因为没提前一个月,为什么之前不说清楚就没发工资了呢?我在公司做了一年,签了合同后就公司就保管了,我没得拿过合同。且他们的合同里的社保协议,是按照每个月发放200现金作为社保金,没有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我很需要您的帮助!

其他 2011-08-19 20: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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