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患者赵某,女,34岁。诊断为结核性缩窄性心包炎,准备手术。术后住抢救室,特护,病情稳定,用洋地黄类药物控制心力衰竭。术后第3天(星期日),夜班主治医师A于下午5:00打电话给白班医师B因个人有事晚到一会儿,并说:你可以按时下班,有事请骨科值班医师C照顾一下。医师B下班前告诉护士如病情不好,脉搏超过120次/分,可以给西地兰0.2mg,有事可找医师C。晚6:30,患者自觉心慌,脉搏100次/分,护士给西地兰0.2mg静脉推入。晚7:30憋气加重,血压90/70mmHg、脉搏140次/分,中心静脉压14mmHg,护士在没有正式医嘱的情况下,静脉又给西地兰0.2mg。晚9:30症状加重,呼吸浅表、减慢,面色紫绀,血压测不到,护士又经静脉给西地兰0.4mg,并请医生抢救。当医师A赶到时正在抢救之中,晚10:30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认定是医师不到位、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要求追究责任,于是发生了医疗纠纷。问:医务人员在其中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何人承担?承担何种责任?责任由谁负?本案例属于医疗纠纷还是医疗事故?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其他 2018-01-12 1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起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追加医院的法律责任。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 有没有进行尸体解刨,本案例医院存在过错可能性极大,尽快复印并封存病历,审查病历后依法起诉。由于医疗案件需要在鉴定中明确支出医疗机构的医疗过错,应当甄选高水平大量代理过医疗案件且有胜诉判决书的律师进行代理,切不可盲目。
  • 存在侵权行为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河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