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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未公证,继承人能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领取?

其他 2020-02-22 11: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一个强制性条件,只是为了提高遗嘱的法律效力,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一种方式。所以说,当初父母所立遗嘱,只要出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
  •  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
  • 按遗嘱中写明的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您好,具体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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