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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陈某被某玩具厂录用为经理秘书,与某玩具厂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规定,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陈某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陈某要求解除合同时,需要提前60天通知厂方,一般情况下每日工作8小时,但在订货任务繁忙月份,每日加班2小时,同时该合同中还规定了录用之日起3年内陈某不得结婚,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2015年9月陈某结了婚,不就怀孕。公司以陈某违反合同为由,于2015年12月作出解除与刘某所订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没收了其签订劳动合同时缴纳的抵押金5000元。该份合同哪些内容违反劳动法,举例分析

其他 2018-01-10 15: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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