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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法的题目1、2012年2月,陈某被某玩具厂录用为经理秘书,与某玩具厂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规定: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陈某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陈某要求解除合同时,需要提前60天通知厂方,一般情况下每日工作8小时,但在订货任务繁忙月份,每日加班2小时;同时该合同中还规定了从录用之日起3年内陈某不得结婚,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2012年9月陈某结了婚,不久怀孕。公司以陈某违反合同为由,于2012年12月作出解除与刘某所订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没收了其签订劳动合同时交纳的抵押金5000元。(最少列出五点)

问:该份劳动合同哪些内容违反劳动法?

劳动纠纷 2018-10-26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为劳动者需特别注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千万不要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向用人单位索要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文本并保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将成为重要证据;  
    3、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时应按实际工资标准支付双倍工资。  
    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1、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休息、休假权利  
    3、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
  •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中"法律、行政法规"与本法第十七条解释相同。第
    (二)项中,"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欺诈、威胁的解释依据《最高人民在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劳动合同的无效,经仲裁未引起诉讼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经仲裁引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认定。
  • 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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