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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合同没有给我,现在公司要裁员,如何补偿

其他 2019-06-08 00:4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违法裁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赔偿金。
      未签的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最长可以主张11个月。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 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
    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公司裁员补偿金计算如下:  1、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本人认为,提前30日通知,也就是说到员工应该离开单位这一天前的30日的工资是要发的。  2、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用人单位裁员如何进行  对符合进行经济性裁员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裁减人员: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我的意思是这种情况,和正常的n+1来比较,有什么不同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需要,人社局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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