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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富士康工作工资发放的工作时间和上班时间不符合,少了一些,出现了义务加班,请问这怎么办?

其他 2019-10-08 06:2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与公司协商重新计算工资。请问为什么工资发放的工作时间与实际上班时间不同?为了提高要回工资的可能性,建议尽快收集能够证明你实际上班时间的证据,例如考勤记录等。如果您对实际上班时间的一些可以支撑的证据掌握的不够,或者收集的较为困难,可以来电交流,毕竟证据的收集问题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确保收集顺利详细交流更高效快捷。
  • 你好,单位这么做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再搜集好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请问单位少支付了多少工资呢?什么原因扣掉的呢?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我需要了解案件更多的具体信息,建议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来电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 您好,您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建议您保存工作时间的相关证据。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您如果方便可以来电详说,了解具体的案情后方能给您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简单案件咨询免费。
  • 你好,对于拖欠的工资您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请问您是否有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有没有为您购买社保?如果没有的话您是可以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并且要求补缴社保的,具体情况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会为您详细解答!
  • 您好!那您与单位之间有没有劳动合同呢?单位有没有给您买社保?一般你们可以与单位协商支付加班费,不能协商就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具体您可以来电,我详细给您指导。
  •   关于工资的发放时间的规定,  (一)一般情况下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形式是怎样规定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支付。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向员工支付一次工资。”  例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部分工资。加班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  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假节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工资的发放如何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节假日加班工资有哪些规定  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带薪)。
  • 根据《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必须安排劳动者休息一天,而且每周不能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延长员工时间的,那么要提高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 关于工资发放时间,《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您好,加班必须发加班费,必要的时候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权。那么关键就在于证据材料。手上现在有哪些证据材料呢?可以把具体情况给我说说,我来给您直接的指导。本人处理过大量的类似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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