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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大专刚毕业,临床专业,在医疗机构门诊担任医助工作,从6月1日到现在天天上班12小时左右,从未休息过,和单位讲好的基本工资1500元,7月20号发6月份的工资只有1680元,也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想单位补回我的加班工资,请问律师专家我该怎么办?谢谢!!!

调解 2011-08-07 17: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主张加班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如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如医院拒绝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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