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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金额八千元。17年5月被抓到公安局,带到南京。现在是属于到了法院。到18年1月中旬了还未开庭通知。请问这种情况属正常吗?什么时候可以开庭阿?家属可以直接和法官沟通联系吗?

刑事辩护 2018-01-16 16: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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