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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准备结婚,我的老公是再婚的,带一个小孩。现有一套拆迁安置房。未拿到房产证。预计还有两年多才拿房产证。现在结婚,说以后拿到房产证加上我的名字。请问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做公证吗?加了名字,这属于老公婚前财产还是共有财产?

拆迁补偿 2018-01-18 11: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被拆迁的房屋如果是你丈夫的房屋,那取得的拆迁安置房应是婚前财产。加了名字才属于共有财产。
  • 属于婚前财产,加上你的名字就表示对你赠予,就是共同财产。
    【追问】因房产证还有两年多才能拿到,今年要结婚了,婚前可否去公证处公证房子百分之多少是赠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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