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0年6月18号,福建泰宁发生了一场洪灾,家里的房子淹了,之前,政府就一直要收储,因为受灾了,所以就让政府收走,土地证有两本,为我爸爸和我叔叔各一本,房屋所有权只有一本,是我爷爷名字的,因为房子要收储走,土地证有两本,而房产证只有一本,所以爷爷去公证了,把房屋所有权公正到弟弟和叔叔的头上,我们家的房子是一家三代住在一起的,爷爷有两个儿子,都结婚了。大儿子(我爸爸)在08年去世了,我妈妈在90年也去世了,我还有个弟弟,弟弟在去年的时候结婚了,我还没结婚。房子收走了,在郊区补了两块地,收储中心公布的结果分别是我叔叔,和我弟弟的。现在房子正在盖,按政府规划是盖五层(一层为一套,一楼为店面),前段时间去咨询了县土地局,他们说房子盖起来没有我的份,如果我要的话,需要和弟弟做买卖。因为我在外地打工,每次回家都没地方住,和弟妹的感情不是很好,弟又不务正业,所以,我想拿第三层,弟弟让我自己出钱盖,我也自己出钱盖,现在正在盖,准备让弟签协议,去公正,以后房子盖好了,办产权的时候,第三层要过户给我,他不签字,也不打算给我房子。这种情况下,我能拿到第三屋的房子吗?要怎么可以拿到呢?烦请法律人员援助,谢谢

其他 2011-08-09 06: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三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