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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6日跟我公司借款15万元,以现金方式给付对方的,对方打的借条,借条有B公司章和此公司负责此事的员工吴**签名。2013年2月5日归还我5万元,支付给我公司一张转账支票,出票方是B公司。我公司工作人员一直打电话给B公司此事经手人吴**,开始总是说没钱,再等等。现在打电话一直不接。后面查此B公司在2017年7月份注销了,请问这笔欠款我还能追回来么?起诉要怎么才能追回呢?能否起诉吴**和B公司法人代表共同偿还我公司这笔欠款?

其他 2018-01-23 20: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搜集证据,可以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你好,建议你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委托我们。   1、向债务人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所需要的资料为:起诉书、证据清单,身份证。   2、法院审查你的资料后,如果符合立案的条件,就会出具《立案通知书》并告知你诉讼权利义务。   3、法院立案后,会根据案件情况转入具体经办法官。   4、法官向被告发《答辩通知》。   5、开庭审理。审理后做出判决。 6、如果被告不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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