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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房现在属于期房交付中,但开发商的交房与合同上面很多不符,达不到交房条例,要强制交房,但我没有收房。我收集了相关资料和证据,请了律师,现在刚刚开庭,但没有当庭宣判。听法官的意思大概是要我们庭外和解,要我先收房。我的律师是别人介绍的,感觉不太能办事,现在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请问我要怎么做才对自己有利?房子交付时间是在2017.08,其中开发商以管辖权不符提出上诉,一直拖到现在才真正开庭审理。

其他 2019-12-10 20: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既然委托了律师就要充分相信他,绝大多数律师都是会对自己的当事人认真负责的。到了诉讼阶段很多程序性的强制规定,律师是无法左右的,拖了很长时间未开庭,也是因为管辖权的问题。如果您不相信自己的律师,也可以拿着案件材料咨询其他律师,看能否有更好的方案。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开发商逾期交房,业主要如何退房?
    1、先解除购房合同,由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办证费用,然后,由业主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2、业主先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然后,业主再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办证费用;
    3、业主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开发商将首付款、已还按揭款及利息、其它费用返还给业主,业主欠银行的剩余贷款本息也委托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
    购房者应依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应根据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力。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有明确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处理。
  •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盘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3.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取得"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若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 等待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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