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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姥姥爷共有有5套房产,是拆迁后的,有一儿两女,一孙,俩外孙姥爷去世的早,在他去世后拆迁所得3套房产,因为姥爷以去世,所以房产证只有姥姥自己的名字,现在姥姥向把三套房子全部给大舅,在法律上可行吗?是否有权将三套房产全部给大舅,然后三个儿女再分另两套房产?

其他 2018-01-31 09: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欢迎来电咨询。
  • 可以,可以就房产继承的情况订立遗嘱。
  • 1、5套房产应属于你姥姥姥爷的共同财产,你姥姥只能处分她自己的那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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