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职工(乙方)下班途中与机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结果为双方同责,各承担50%,现各项费用(包括车损、医疗、护理、误工、营养)合计24659.9元,其中乙方承担2775元的车损费,其余均由早方保险公司支付。现作为乙方单位,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费用?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调解 2011-08-10 08:1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乙方单位承担工伤赔偿义务。但是如果你的伤情构不上工伤级别的话,单位也只承担工伤期间的工资。及职工应承担的部分医疗费用。
  • 1.因为是非主要责任 可以认定为工伤 2工伤按照工伤赔偿 3.建议申请认定工伤,待工伤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需要可以联系我
  • 首先要申报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最后主张赔偿。
  • 一、首先乙方不用承担2775元得车损,目前实务中非机动车一方基本不承担机动车一方的损失,除非非机动车方是故意行为。各项损失首先由交强险来进行理赔,这点损失交强险基本都理赔了,对方的车损可以由对方的商业车损险来理赔。因此在处理交通事故上,乙方处理的不是很妥当。 二、是可以主张工伤认定的,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搜集相关证据,申请认定工伤 2.待工伤认定后,等伤情稳定后申请鉴定,关于伤残等级,具体以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3.按照工伤等级,计算工伤待遇,向公司索赔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QQ或者电话与我联系。
  • 非劳动者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