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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重庆市大足县邮亭镇复兴村5组买了一套房子,一楼一底,楼下是两个门市,我现在的户口是:重庆市大足县邮亭镇学堂村4组。户口薄有4个人:爸爸·妈妈·我·还有儿子”。老婆的户口没迁过来,房产证是我和我老婆的名字,这种情况如果我的房子被占了,拆了,镇府应该怎样赔偿我才算合理? 这种情况:是否能得到还建房?如果有!哪有几个人的?

拆迁补偿 2011-08-10 15: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房屋用途和面积补偿,你可要求进行产权调换得到还建房;如果给予安置房,应按安置人口计算,如果你老婆和你们同住该房,应算为安置人口。
  • 应当结合原用途,根据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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