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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同一公司同一工作岗位工作6年,近日公司口头通知本人:公司发展需要将我调离原部门原岗位调到另一陌生部门,并且工资由原部门的计时改为计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明确岗位及薪资发放标准,请问这违反《劳动法》吗?可以劳动仲裁并获得经济补偿金吗?谢谢了!

其他 2018-01-25 16: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降低你薪酬标准,你可以不去,假如公司辞退你或者处罚你,你可以依法维权,争取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要特别注意保留证据,可以在律师帮助下处理应对,如果需要可以联系我。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建议你们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只能进行劳动仲裁解决了,才能更好维护你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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