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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四年,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有个孩子,这四年第一年我自己带孩子,男方就给了3000,第二年他妈带孩子,我俩出去打工,没在一块也不联系,各养各,第三年我六月份出去的,十月回来的,这一年男方也没给一分钱,今年,我自己带孩子,男方只给了六千,现在没法继续生活了,男方要求返还七万的彩礼,用返吗?如果孩子归我分手协议怎么写?

离婚 2018-02-01 09:4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请法院解决。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欢迎来电咨询。
  • 如果已经共同生活并生育了孩子,一般不需要返还彩礼,对于孩子双方协议好抚养权的问题,协议不了,就一方起诉,向法院进行判决。
  • 你们都有孩子了,我认为不用返还彩礼。协议可以对孩子归谁抚养及抚养费进行约定
  • 不用返还彩礼钱了,孩子依法抚养
  • 没有办结婚登记的话,一般是用返还彩礼的。如果和对方谈不成,可以起诉,建议委托律师来帮你。
  • 应当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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