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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借给朋友1万8千现金,未留借条。本来是给他急用过几天就还的,结果从去年拖到今年,今年初他终于表示6月底一定会还,但是6月底又回短信说7月开始每月还,年底还清。现在8月了,我还未收到一分钱的还款。打他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于是我通过朋友找到了他母亲的电话,并请她母亲转告请他速还钱。接下来就有了以下三条短信(之前的交流都未留证据): 他:“你不要再到处发信打听,很幼稚,我最后告诉你一下,今年过年之前我会一次性还清,可以吗?你的帐户我也有,请不要再骚扰我的家人和我,不然后果自负” 我:“你躲我电话的行为难道不幼稚?我没有骚扰你的家人和你,也完全没有这个意图。你已经太多次食言了,所以我很难相信你又一次改变的承诺。我现在能接受的底线是以上次我们达成的约定为准:七月起每月三千,年底还清。这也是你自己承诺的!” 他:“我现在根据你最近的所作,我觉得你做的过了,所以我决定年底还你,就这么决定了” 因为之前他编了很多理由,拖了一年多了,我不再相信他年底真的会还,所以想请教各位律师: 1、仅凭这三条短信是否可以作为足够的证据来打官司呢?目前我好像找不出其他更有力证据了。 2、如果打官司是否需要我自己去找律师?这样的官司费用一般是如何收取的?如果我胜诉的话是不是律师费也需要由我自理? 3、听说诉讼有个时效要求,这个事情的时效是到什么时候呢? 像这样的情况各位觉得我怎么处理会比较妥当?是否能提供些你们的建议,谢谢!

其他 2011-08-30 20: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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