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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如果我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在医院住几天,医生见意保守治疗3个月。但从医院出来每月都要做复诊,该如何肇事车主支付费用。

其他 2018-02-27 16: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通过诉讼。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依据认定书认定的责任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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