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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左眼玻璃体切割术,白内障,手术后复查两次后失明,医院没有相关药物治疗,医院请来外地医生收3700元钱,说能治愈,现已失明,经鉴定四级伤残,请问是不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纠纷?

其他 2018-02-28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医疗事故的处理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侵权责任法》实施后都叫做医疗损害责任赔偿,不管叫什么,都要看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和医疗过错大小;2、医疗纠纷比较复杂,需要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并仔细阅看病历,才可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医疗过错参与度大小。3、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有双方协商、医调委调解、法院诉讼,但由于医疗机构基本都参保了医疗责任险,未进行医疗过错或医疗事故鉴定而调解成的几率较小。纠纷比较大的多数都是诉讼解决的。
  • 按你所述,已经构成医疗事故,建议协商,不成,可来律所面谈。
  • 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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