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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转正(实际工作时长为11个月),多次和公司协商不一致,公司无故解雇我,一开始说愿意赔2N全额工资。因现在年关将近,我要求双薪也一起发给我,人事不肯。卡在这里,后续2月8日在企业微信给我发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面盖的章是人力资源部,不是公章)里面的解除原因是说我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让我3月8日办理离职且赔偿我一个月工资。公司在此之前从未通知过我、也未培训过。我有其他同事平时认可我工作能力和公司1月奖励我业绩认可的截图。请问1、我现在是应该去仲裁还是劳监?2、去仲裁/劳监的这期间如果不上班,会怎么样?3.这几天会发工资和双薪,我该如何证明公司是需要发给我这部分钱的?(公司未有关于双薪的制度,但实际上会发)4.公司发放工资使用公户和私户,我可以匿名举报吗?5.企业微信我们使用了一个叫“微认可”的平台,每个月扣部分工资,这部分钱员工和公司没有签署任何的委托代缴代扣协议,可以要求赔偿吗?

其他 2018-02-23 22: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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