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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前三天公司突然告诉我要辞退我,说我工作不合格,并告诉我没有别的合适的岗位安排给我,并主动赔偿一月工资,公司社保缴纳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请问各位老师,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我不同意也无可奈何,只得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8-02-13 16: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行为进行了处理: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欢迎来电咨询。
  • 你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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