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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因为当时公路正在修路,又是夜晚,修路的路段又没有摆放公路修路标志,导致我出了事故,身上好几个地方都是骨折了,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故是否公路局有赔偿责任。

其他 2018-03-01 20: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市政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建议起诉管理人与施工单位。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人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由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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