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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跟我老婆己经认识几年了,经双方同意后在2017年7月6号数了彩礼钱,在2017年9月25号产下一女,现在孩子才四个多月,现在她走了彩礼钱能拿回来吗?要是不还回彩礼钱,我可以上法院起诉她吗,还有就是我们还没有结婚,这样的话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2-24 13: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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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可以要回来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一部分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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