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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户口,我老公是恩施户口,我们一直居住在武汉市江夏区,我想问一下,可以在这边办理离婚吗?因为我晕车厉害,不想回恩施办理

离婚 2018-03-18 23: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领取了结婚证,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双方一起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需要起诉到法院,到底去哪个法院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信息才能告诉您准确的答案,实践中一般是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是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 如果你们有在江夏区居住证或暂住证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的话,可以在武汉江夏区法院起诉
  • 不可以。必须在男女任何一方
  • 你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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