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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体变更,员工需要重新签合同。新合同待遇与旧合同一样。若员工不愿意重新签合同,能否得到经济补偿?

其他 2019-05-09 17:3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只是更名或股权变更,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员工不续签无经济补偿金。
  • 公司主体变更原因?法律上如果是新单位,员工可拒绝签订合同并要求补偿。如果用工主体实际并未变更,则员工不愿意重新签订合同的,没补偿,按原合同约定履行。
  • 如公司名称没有变更,员工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的。
  • 如果待遇没有变化,员工不愿意签订,没有补偿
  • 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 劳务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应当以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下列情形下,即使由于劳动者的单方面原因解除老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当向其支付符合法律要求的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劳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 这种情况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 如公司名称没有变更,员工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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