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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是2008年被保险公司招为寿险营销业务员,当年签订的是保险个人代理格式合同,期限为三年,后未续签,但一至在这公司工作至今已10年,按保险单领佣金。曾获得过诚信业务员称号,优秀主管奖杯、特殊贡献奖等。身体一至健康,不幸两次在工作中意外受伤,第一次是2015年3月在公司开会跌伤右腿当时就送到了县医院治疗、至右膝置换人工关节、住院费为7万多元、当时报材料到了公司,到2017年元月以我超过65岁为由分文不报、资料也不退。2016年上半年公司开展为公司争当全省第一名的活动、我在该活动中办理业务时摔伤骨折、住院费是5万多元,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公司也拒绝承担任何责任,还是以超过65岁为由拒绝报销住院药费。我多次申诉,公司在2017年12月才按公司早以制定的营销业务员福利制度规定,给付了九级伤残应付的2万元的意外伤残金,其它不管。现已残疾、部份生活不能自理、了大部份劳动功能丧失,我的人身损害如何维权。请各位赐教帮助,谢谢

其他 2018-02-25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发函由律师来和对方进行谈判,协商不成就收集证据去法院诉讼维权。 请问是否有保留医院票据?单位有给买社保吗? 方便的话你可以直接联系我说明详细情况,简单咨询是免费的,我会为你提供相应指导。
  • 可以向公司索赔,因你说的情况复杂,建议你到所咨询
  • 按你说的情形,超过60岁继续工作,人身受伤害不能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但公司应对你的损害按劳务关系给予赔偿。因时效问题,你应尽快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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