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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您们好:我们以结婚了,可没领取结婚证,孩子现在2岁,我们早就分居了,孩子一直在他那抚养,我也没给过孩子抚养费。他现在出车祸死亡了,赔偿金给了20万,现在赔偿金和孩子都在他父母那。请问:孩子以后抚养权归谁?我和孩子是不是也应该得到一些赔偿金呢? 要是孩子得到赔偿金和抚养权归他爷爷奶奶是不是去法律证明一下呢? 要是抚养权归他爷爷奶奶的话,我用不用拿抚养费呢?我现在有没有固定收入。

诉讼 2008-01-21 11: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孩子依法享有继承权。 你本人可以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主张权利 第六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1、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们的关系只是非法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因此,要分得赔偿金无依据。 2、作为小孩的亲生母亲,你在小孩有抚养的义务,按道理来讲,应当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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