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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和老板签了一年的合同,干了四个月,因为每天下班都比较晚,不想干了,老板有没有权利收回工人工资卡?

其他 2018-02-28 13: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老板没有权利收回工人的工资卡,工资卡是工人个人的银行卡,只有工人自己去银行柜台注销,并且要出示本人身份证才可以注销,他人无权处理个人的财务。
  • 可以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已是非法用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同时递交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依法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老板是没有权利的,那是属于个人的财务。
  • 如果不是下面的原因被辞退的,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违法辞退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另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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