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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上的承租人是一个人可以改两个人吗,

其他 2019-04-02 07: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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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房屋产权单位进行咨询。
  •   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个人房屋租赁发票,  一、个人房屋租赁发票  1、房租发票收款人跟付款人不可以是同一人。按税法的规定,发票是由收款方来开具的。在地税代开,需要交税带现金,带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带上房东本人,营业执照。  2、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  3、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双方租赁合同、业主房产证、业主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二、办理个人房屋租赁发票手续  1、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出租人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反正两面复印)。  3、税收缴款书(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5、出租人人名章或出租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所有复印件必须由出租人或经办人签字,在每页的右下角写上“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及日期。  7、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
  • 合同是有3份的 并且租房合同他们也会去房产交易中心做备案的,可以找房介租赁公司开具证明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制度。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为了对房屋租赁双方的租赁行为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一)经营性用房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是在北京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范围内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二)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这是房屋租赁合同丢失证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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