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房子是我老公和他妈妈还有继父三个人一起做事买的房子。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购房合同上面写了我婆婆妈和继父的名字,他们俩同居六年多没有领结婚证,由于继父2018年1月份选择和婆婆妈分手要和前妻复婚,经过协商他们按三个人分,继父拿走他们三个人一起养殖赚的21万多块钱,继父写了房子转让协议给婆婆妈,房子归婆婆妈一人,实际我老公有一半,年后继父后悔又想回来和婆婆妈一起生活,继父拿走的钱已经用了六万多,继父要求婆婆妈把之前写的房子转让协议毁掉,作为我和老公不愿意继父回来,继父又在打房子的主意,我和老公跟我婆婆妈商量了一下,叫我婆婆妈写份协议书把房子转到我老公名下我婆婆妈又不愿意,请问这种情况要怎么才能让属于我老公那一半房子不被别人占有?谢谢大家给点宝贵建议

其他 2020-07-30 0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那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结婚前,一方出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只登记在出首付款的一方,那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房子归登记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均分割;
    3、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变更为夫妻共有,但未办理公证,也没有办理房产更名/加名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口头承诺不可信!)。
  •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房产是在结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不影响房产的权属份额,原则上按照购房时双方父母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所占份额(须有出资的具体证据),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前)男方以个人名义卖房办过户手续时需要未婚证明或女方也要到场面签,所以不存在私下处理的问题;若在离婚后,处分房产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有民证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一般也会要求另一方到场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在未分割房产前继续居住。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怀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