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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简要说明一下,16年我母亲听其保险业务员意见,为我父亲购买了一份《金佑人生分红险》附加《金佑人生重大疾病险》,我父亲于17年11月住院检查患有肝硬化疾病。找保险公司,得到的回复是没有达到标准。不给报销。具体哪里没有达到标准也没说明白。我们作为消费者遇到这样的事情很是愤怒,保险也没有给报,后续保金也没有豁免。现在又在打电话让交保险金了。请问这样的事情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望回复,谢谢!

其他 2018-03-06 21: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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