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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亲戚刘某于2007年从谭某手中购得二手房,并按合同约定交付了房款。但因为当时谭某尚未从前房主手中办理过户,导致刘某也迟迟未能办理过户登记。今年6月,刘某欲将该房重修,需要产权证书,遂找到谭某,谭某先是从前房主手中取得产权(其过户费用由刘某承担的),后迟迟不愿再过户于刘某,导致刘某无法拆房重修。

诉讼 2011-08-17 10: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起诉到法院,要求谭某履行过户义务!
  • 尽量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 你好! 根据你所陈述的基本事实,结合国家法律及重庆地方法规,本律师答复如下: 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谭某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声明:以上是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市律协专业委员会委员汪志国律师根据你自行陈述而初步分析的倾向性意见,仅供参考!如你需要进一步咨询,可直接来电咨询,也可带上相关材料到本所详谈!烦请来时提前预约! 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 可起诉法院要求谭某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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