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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贸易公司,国外买家公司向我们定购服装,我们把订单交给工厂,交易方式是FOB,100%即期信用证,因国外买家经常以各种理由扣款,以及取消订单,取消的订单已产生费用,即工厂已购买生产所需材料后客人以不喜欢等理由来取消订单,经常如此反复,工厂造成了一定损失,不想再为此客户生产,然后在最后一批订单里,工厂在给客户发货时,发了客户不需要的款式。现货物还在运输途中,工厂转告此事。因交易方式是即期信用证,所以已收到货款,现问题是,如果客人收到衣服以后发现款式并不是他们所定,我们是否需要负责任?合同只是简单的写明了衣服颜色,和款式(比如连衣裙,裤子之类的描述)和数量。没有签名和盖章,只是邮箱发一份简单的文档。信用证的条款也只是货期,商品描述(女装),总金额,和发货港口,目的港。所有单证跟信用证要求相符。客人收到货之后看到款式并不是他们所需要,但是却又跟合同描述,和信用证描述相符,而且又是服装,如何去鉴定款式是否错误?如果客人提起仲裁或起诉,我们是否需要负责?

国际贸易 2018-03-12 11: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都是按合同约定,发货与合同约定相符即可,如果对方起诉并且有证据证明发货与约定的款式不同,则你方可能面临违约。
  • 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追问】如何处理?我们是出口方,进口方在国外。我们只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如果进口方提起仲裁或诉讼我们是否有责
  • 你好,在沟通的过程是否有明确颜色、款式等要素
    【追问】有的,但是服装款式的鉴定没有绝对的标准吧?往来邮件沟通里写粉红,连衣裙,等这些广义的要素,如果以这些文字来鉴定实物,那又很难找出不符点
  • 如果在合同、邮件来往、微信QQ等通讯软件的沟通当中,都没有明确约定具体款式,那jiu 没问题。但是如果有,而且对方有证据证明,那就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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