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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们是在建设银行帮他们营销电子产品如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的职员。 当初我们被招进来,是以北京联龙博通电子责任有限公司的名义招聘进来的,但一直是在帮建设银行做事。 从2009 01 10 到现在 工作了3个月我们一分钱的工资也没发,陆续有人辞职了 但又在招新的员工,却迟迟不发工资。 也没按照我们的要求帮我们签定劳动合同,我们想问您,我们该怎么样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是找建设银行,还是要找北京的公司,可是公司在北京,我们又该怎么办 包括我在类,湖南省有70多个员工的工资都没发,拖欠总工资达30多万。 希望您能告诉我们该怎么办 不胜感激 需要帮助的人

争议解决 2016-05-24 09: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八)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 毕业生初进职场面对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

    (一)通过面试后,单位要求缴纳费用、参加培训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在招录员工过程中,以入职培训为由,收取高额培训费用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求职者有权拒绝。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三方协议”是劳动合同吗?

    三方协议”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通常由教育部门、相关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由学校下发、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管一份作为报到、转接户口关系的依据;是明确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在应届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而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经与毕业生平等协商后签订的,对工作岗位、工作待遇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约定的书面文件。因此,“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在签约主体、约定内容等方面具有明显区别,“三方协议”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试用期是多长?

    试用期,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考察期。《劳动合同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五险”是哪五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有关规定共同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无需负担。因此,人们常说的“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关键是要确定你们的劳动关系到底是和谁建立的??如果是和北京公司建立的,也可以再劳动合同履行地解决该争议,即不需要去北京申请仲裁或者诉讼!你们可以要求的项目包括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具体事宜建议你们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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