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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二人合伙开厂B,甲方合伙前,以配偶名义开贸易公司A,中途甲方将原贸易公司A转型为生产型,并将B工厂设备材料等在未知会乙方的前提下,转入转型公司A。B工厂后重新购入设备进行生产,至今数年!期间以固资增资方式,将注册资金从5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后以欺诈手段使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但未注明金额,并未付出任何金额!现B公司已进入盈利状态3-4年,公司固资约4-5百万,市场估值约2500-3000万。此时乙方提出退股撤资,可以要求哪些权利?可以已市场估值要求分成吗?

股权转让 2018-03-25 10: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这个可以提出数个诉讼主张自己权利。第一,b公司股东甲方配偶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转出b公司,损害了乙方及公司权利,可以起诉甲方股东及a公司,请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第二,“以欺诈手段使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合同法里面的可撤销协议,可以诉请法院撤销该协议,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本人为北京市律师,致力于公司纠纷与治理,民商事领域,可以帮助你争取权利。可以点击本人姓名,再选择照片旁边的点此咨询显示本人联系方式后致电。
  • 你好,要看公司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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