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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房没加女方名字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其他 2018-03-12 17: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n  2、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的,是二人的共同财产。女方按照双方协议或者约定享有共有权。n  3、双方明确约定房屋份额的,是按份共有。未明确约定份额的,由两人共同共有。nn  物权法n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n
  • 如果没有确定具体的房产份额,婚后增加对方的名字,对方可以要求平均分割,但如果指明首付对男方的个人赠与,则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 您好,是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单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该房是由男方自己全额付清还是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呢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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