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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贷款买房,但前夫有债务没有还清,都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如果我现在买房会影响到我不。

离婚 2020-02-27 22: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须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和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和其它必要的证件;
      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抵押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借款人签订的购房意向书、30%以上购房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
      贷款人认为必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 银行贷款买房条件: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有当地常住房口;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设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30%的存款,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按规定在建设银行交存住房公积金;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材料
    1、贷款申请表;
    2、认购协议书或买卖合同;
    3、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是指,外籍人士的护照、台湾人士的通行证和户籍本、港澳的身份证、回乡证、工作证。婚姻证明指购房人及配偶的所在国注册证明,
    4、收入证明(包括税单、银行存款记录及雇主确认书)。
  •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可以追究开办单位的偿债责任。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还应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担保法》施行前的担保行为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意见》,《担保法》施行以后发生的担保为适用《担保法》。
  • 夫妻双方结婚期间不论谁向他们借的钱,一般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是属于虚假债务、非法之债。婚前谁借的钱,一般属于借钱人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除非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 提示:非法之债以及虚假的债务是不用偿还的,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追问】他借这些钱我不知情也没有用在家庭生活中,而且是他不按时还款,打电话找我才知道,我们离婚协议书也写明他的一切债务他自己承担,这样我还要承担责任吗?
    【回答】夫妻双方结婚期间不论谁向他们借的钱,一般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是属于虚假债务、非法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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