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年前在一家私人老板那上班卖东西的。上班以后他说让签至少2年的合同。因为熟人介绍去当时合同我也没细看就签子了。合同中老板其中写了一条说第一个月工资为押金直到合同期满结算。当时我说如果要走呢,老板说提前一个月给他说下,我就给他签了合同。上班的时候说的是早上5点到6点下班,其实早上你4点多就要起床了,下班收完摊等关门也就是6.30后了。上班的时候老板说要押一个月工资,一月工资2800元。干完一个月后我说有事不干了,他们说快春节了人手不够忙不过来,说等过完春节。春节前开始每天早上凌晨3点多就起床上班到晚上7点一天16个小时基本没闲过。以前说过的春节给红包其实最多也就200块钱过年完了最后也没给过。快十五的时候我说要走,他们说我签过合同不能走,我说我又没卖给你们。最后说那要等过完十五。十五过完了,她又要生了,说等她满月,直到今天还没生,12号我请了一天假,晚上我说续假一天就不批不乐意了。然后我直接就不去了。走时不给钱说按合同必须干满2年才给。我想问下律师像我这种情况我可以要到工资还有春节期间的加班费吗?

其他 2018-03-18 09:4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