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公司的财务会计,2月12日递交辞职申请,到现在已经将近40天了,公司安排了一个新员工来接任我的职位,我已经列好交接单同这个新人进行交接了,不过没有监交人,我们的财务主管以各种理由不让新人进行签字交接,我想问一下,我可不可以直接走人?因为会计法有规定说财务岗位必须进行交接,但是他们不签字,我自动离职的话会有什么后果?还有我的档案什么的都在公司,他们也以此要挟不给转档案

其他 2018-03-22 2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