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2017.12.7入职,于2018.2.24~2018.3.10请陪产假,部门总监已签字(请假单有拍照),但2018.3.17公司解散本人所在的部门,部门所有人被解雇,离职签考勤单时发现陪产假当事假(即按无薪假)处理了,故本人没有签字,以至于2018.2和2018.3月的工资(包括陪产假的工资),到现在还没有拿到,出生证日期是2018.2.6日,经多次协商及居委会劳动办协商仍无效,请问律师,这个去劳动仲裁有用吗,需要律师吗?

其他 2018-03-22 19: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