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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的问题,把法人变更为我的时候,没有经过我本人的签字,现在想变更法人,但是股东不同意,公司经营状况也不好,我也想离开公司,采取什么措施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呢?

其他 2019-04-19 19:3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这个不是简单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问题 是 公司股权 退出的问题
  •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告股东。
  •   一、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 公司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 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担任。那么,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时候,只需要开股东会(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更换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即可。公司法另外还规定:当公司所有股东都同意某件事情的时候,可以不开股东会,而是所有股东签字同意即可。所以,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更换法定代表人可以不经过你,而由股东会(股东)、董事会决定更换。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 如果你没有签字这个就是可以起诉这个转让无效,以此变更法人。
    【追问】起诉谁呢,原来的法人吗?还是大股东
    【回答】原则上是起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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