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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现任是老夫少妻,婚后有一子今年7岁,我从孩子三岁上幼儿园就出来打工,每月收入都贴补家用,他的收入一部分用在我们生活中,一部分在他手里,他的收入要比我高,现在我单方面因感情不和提出离婚,我要求不要孩子也不要他的财产,但他坚决不同意,甚至威胁我要自杀,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怎样走离婚程序??

离婚 2020-08-25 05:2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已经无法协议离婚,只能选择起诉离婚了。如果确有必要,感情确实破裂,可以选择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这个处理方式因人而异,要具体结合家庭状况分析,而且对后期的影响、风险都比较大,涉及到财产和抚养权问题等,为了最大地保护你的权益,我需要了解案件更多的具体信息,建议直接转为来电免费咨询或一对一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考虑诉讼离婚的。你们是否分居?有无房子等财产?请律师介入可以帮助您尽可能的维护权益,建议您来电咨询,告知我具体的情况,给您详细指导。
  • 只能起诉离婚。
  • 离婚方式有两种:1、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照片等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果相关证件丢失,可以开具证明。
    2、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达不成离婚协议,那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了。
  • 诉讼离婚的材料
    a、民事起诉状
    起诉状要准备三份,一份交法院,一份由法院交给对方当事人,还有一份你需要自己保留,以便在开庭时所用。
    b、身份证、对方的户口本或其它的居住证明
    在立案时需要向法院提交您的身份证复印件
    c、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是用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的。
    d、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需要准备三份,交法院一份,由法院转对方当事人一份,还有一份你自己留存。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
  • 您可以单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可来电咨询
  • 您好,协议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 可以诉讼离婚的,身份证,结婚证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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