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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3月22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去年1月份公司因股权转让承诺今年5月1日之前n+2工龄赔偿,本人劳动合同3月9日到期,未续签合同,只是在3月26日再被公司叫去补签到3月31日短期合同,离职是n+2已补偿。另外本人去年11月份公司体检耳朵不合格,复检任然不合格。请问,这个期间公司有无侵犯我的权力,我的耳朵是否可以申请工伤

股权转让 2018-03-30 12: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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