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白某,是音著协会员,会员号:***,由我本人作词作曲的歌曲《***国》某某电视(MV)2009年9月18日,由“某某某组委会”选送某某电视台音乐频道于“某曲”栏目滚动播出5次。(该视频歌曲由某女高音歌唱家演唱)该歌曲是当年由我本人委托并付费给“某某某组委会”,由他们制作录音及拍摄及由他们选送某某视播放。随后由他们便放到KTV去了。各KTV均可点唱这首歌,但这么多年来本人也从未收到过这歌曲的版权费。不知这当中有何原因,按理我是词曲作者,制作拍摄费是我出的,MTV上出品人也写的是我的名字(白某),我是著作权人。为何没有利益分配呢,想请教原因出在哪里?该向哪个部门咨询和维权。谢谢!

其他 2018-04-01 20: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