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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本人2010年11月与++证券公司上海++营业部签订劳动合同,成为该公司的一名客户经理,2011年3月10日因个人原因辞职。在签约时营业部总监承诺每个月有300元饭补,但直至我离职时都没有发放,而且在我任职的近5个月里还提取了我2000多元的风险储备金,是从工资里直接扣除的,在离职时我询问总监,【他说饭补现在还没有批下来,风险储备金要提完2万元或任职满一年才能退。现在我没有工作满一年是不能退的】,我就觉得不公平,因为我在签合同时压根就没有任何一个工作人员和我说要提取风险储备金,也没有说能不能退,也没有和其他的同事说要提取风险储备金。现在我离职将近5个月,我不知道能不能把这份钱要回来。

金融证券 2011-08-20 17: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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